教学反思 《用微粒的观点看物质》教学设计与反思
500)this.style.width=500;"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一、学习目标1、知识与技能(1)初步认识物质的微粒性:物质是由微粒构成的,微粒是不断运动的,微粒之间有间隔。(2)能用微粒的观点解释简单的生活中常见现象。(3)设计和完成有关的简单实验。2、过程与方法(1)能从常见的现象入手进行合理的想象和推理。(2)用实验的手段认识探究活动在化学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能提出假设,进行初步的探究。(3)通过讨论分析能主动和他人进行交流,敢于表达自己的见解。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1)激发对物质微粒构成的探究欲,初步体验科学的物质观。(2)感受物质无限可分的哲学思想。二、教材分析1. 教材的内容和特点(1)内容 :本节内容选自九年级化学课本(沪教版)(上)第三章第一节,教材主要内容是从微观的角度研究物质的组成,建立物质是由微粒构成的基本观念。(2)特点:本节内容抽象,处理不当易形成教与学的难点。由于微粒小不易被人察觉,所以只能通过物质在变化时一些宏观现象推测微粒的特性,感受微粒的真实存在。 2.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物质的微粒性和微粒的性质对初中学生来说是一个抽象难以理解的观点,也是用微粒观点看物质和解释生活中的某些现象的基础。三、任务分析1、起点能力(1)学生已掌握基本的实验操作技能,也了解实验在化学学习中的重要性。(2)学生具备一定的想象力和逻辑推理能力。2、教学重点(1)认识物质的微粒性。(2)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学会提出假设,设计实验,验证假设。(3)能用微粒的观点解释常见生活中的问题。3、难点:形成物质的微粒性的观点,认识构成物质的微粒是不断运动的,微粒之间有空隙,不同物质微粒的空隙大小不同。四、课前准备 本节课采用四人一组在实验室或教室完成(配合多媒体)1、每四人一组准备下列仪器药品纸带、烧杯、玻璃棒、注射器、浓氨水、蒸馏水、酚酞、酒精。每组一份探究报告(共同填写,签名上交)2、 备好多媒体课件五、教学过程设计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意图导入:世界是由各种各样的物质组成的,那么物质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这节课我们从化学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问:假如你能看到这些物质里面的样子,你猜想这些物质是由什么构成的?是怎样构成的?观察大屏幕上各种物质的图片交流、讨论强调世界的物质观挖掘每个学生对物质组成的最原始的认识(创设情境)同学们,上课之前我们进行一次比赛,请各组同学在10秒钟之内把桌上的纸条尽你们可能分成最小块,尽量保证每次均分,开始!动手实验(提醒学生不要乱丢纸屑)让学生构建微粒的观念 适当评价、引入,当学生感到很难再分割下去时,追问:还能继续分吗?发表个人的看法感受物质无限可分的哲学思想提问:在生活中,我们可不可以将物质分成极其细小的微粒级呢?比如你能将试剂瓶中的高锰酸钾小颗粒继续分吗?观察桌上试剂瓶中的高锰酸钾小颗粒,用药匙取一小颗粒高锰酸钾观看、讨论、交流分割的方法初步形成物质是由微粒构成的观念提示:用其他方法可不可以将它分细呢?例如:用水。探究实验(一)(1)将高锰酸钾小颗粒研细,再取小颗粒放入盛水的烧杯中,静置观察。(2)用玻璃棒轻轻搅拌,倒出一半在另一烧杯中,加水稀释、观察。(3)重复(2)的操作,再稀释、观察。(4)再继续下去,整个实验说明什么?确立物质的微粒性。学生全员参与学会合作学习(小结)1、高锰酸钾粉末还可以继续再分;2、颜色变浅是因为高锰酸钾颗粒变小了;3、物质都是由极其细小的肉眼看不见的微粒构成的。交流讨论、发表想法、填写探究报告以学生自己的思维方式认识物质的组成;使学生研究物质从宏观层面进入微观层面问: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观察到微粒的存在呢?解说:借助高科技手段,人们看到了构成物质的微粒。观看屏幕上展示在硅的晶面上形成的最小的汉字“中国”及形成的各种图形进一步确立物质的微粒性。问:为什么不同物质有不同性质呢?交流讨论、发表想法。知道物质性质不同是因为构成物质的微粒不同问:既然物质是微粒构成的,那么微粒有什么样的特性呢?思考、讨论、猜测 指导实验。团结合作,完成探究实验(二):1、烧杯A+蒸馏水+2-3滴酚酞试剂→2、烧杯B+适量的浓氨水→3、把烧杯A、B罩在一起→巩固实验基本操作,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鼓励学生大胆猜想,不拘泥于书本上现有的结论。各小组选出代表汇报结果,并将各种猜想说出来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使学生懂得科学的研究方法更具有说服力引导:所有的猜想只有得到证实,才能被人们所接受。针对学生提出的各种猜想,选择有代表性的假设要求学生设计实验证明他们的猜想。共同完成验证实验,填写探究报告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学会提出假设,设计实验验证假设,使学生明白科学的结论是建立在大量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交流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得出结论:1. 氨水遇到酚酞试剂会变红色;2. 组成氨水的微粒从杯中跑出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