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案 分析综合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2题。
汪应辰传
汪应辰,字圣锡,信州玉山人。幼凝重异常童,五岁知读书,属对应声语惊人,多识奇字。家贫无膏油,每拾薪苏以继晷。从人借书,一经目不忘。十岁能诗,游乡校,郡博士戏之曰:“韩愈十三而能文,今子奚若?”应辰答曰:“仲尼三千而论道,惟公其然。”
绍兴五年,进士第一人,年甫十八。御策以吏道、民力、兵势为问,应辰答以为治之要,以至诚为本,在人主反求而已。上览其对,意其为老成之士,及唱第,乃年少子,引见者掖而前,上甚异之。上欲即除官职,赵鼎言:“且令历外任,养成其材。”乃授镇东军签判。故事,殿试第一人无待次者,至是,取一年半阙以归。
召为秘书省正字。时秦桧为主和议,应辰上书,谓:“和议不谐非所患,和议谐矣,而因循无备之可畏。异议不息非所畏,异议息矣,而上下相欺之可畏。金虽通和,疆埸之上宜各戒严,以备他盗。今方且肆赦中外,褒宠将帅,以为休兵息民自此而始。纵忘积年之耻,独不思异时意外之患乎?此因循无备之所以可畏也。……臣愿勿以和好之可无虞,而思患预防,常若敌人之至。”疏奏,秦桧大不悦,出通判建州,遂请辞以归。
张九成谪邵州,交游皆绝,应辰时通问。及其丧父,言者犹攻之,而应辰不远千里往吊,人皆危之。久之,除秘书少监,迁权吏部尚书。李显宗冒具安丰军功赏五千余人,应辰奏驳之。权户部侍郎兼侍讲。应辰独员当剧务,节冗费,常奏:“班直转官三日,而堂吏增给食钱万余;工匠洗泽器皿仅给百余千,而堂吏食钱六百千;塑显神御,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钱已支三万、银绢六百匹余两。他皆类此。”上惊其费冗,命吏部裁之。除吏部尚书,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论爱民六事,庙堂议不合,不悦者众。……
应辰接物温逊,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岭峤十七年,桧死,始还朝。刚正方直,直言不避。(选自《宋史•汪应辰传》,有删改)
1.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说明汪应辰“刚正方直”的一组是 (★) ( c )
①召为秘书省正字 ②交游皆绝,应辰时通问 ③而应辰不远千里往吊 ④应辰独员当剧务,节冗费 ⑤应辰奏驳之 ⑥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
a.①③④ b.①⑤⑥ c.②③⑤ d.②④⑤
解析 ①和⑥指汪应辰的升官情况,④指汪应辰为国效力,均与“刚正方直”无关。
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b )
a.汪应辰幼时聪颖异常。他五岁就读书识字,“属对应声”常常出语惊人,记忆力不凡,借来的书过目不忘,十岁就能写诗。曾有一学官以韩愈为例嘲笑他,他反应机敏,以孔子一事加以回击,令人拍案叫绝。
b.汪应辰才智绝伦,参加科举考试时写的策论切中时弊,皇帝以为是一老年士子所作,不料是一个18岁的少年所写,于是龙颜大悦,当即要授予官职,但赵鼎认为要按照惯例让他到地方上去磨炼,“养成其材”,于是,授汪应辰为镇东军签判。
c.汪应辰反对秦桧,敢于直言。当秦桧力主与金和议时,他上书皇上,认为不应该“肆赦中外,褒宠将帅”,而应加强防备,“常若敌人之至”。正因为这样,他深为秦桧所忌,被贬官做建州通判。共36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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